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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公告编号: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康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雪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根据2006年12月8日本公司与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九洲化纤”)、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恒实业”)签署的相关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拟收购绍兴九洲化纤和海南中恒实业所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兴虹化纤”)81%股权和10%股权,本公司已分别向绍兴九洲化纤和海南中恒实业预付了17,000 万元和2,360 万元的股权收购款。2008年6月30日,上述股权收购协议中止,绍兴九洲化纤与海南中恒实业应于2009 年4月30日前分别向本公司返还已预付的股权款17,000 万元和2,360 万元。

    本公司已于2008年收到海南中恒实业的返还款2,360 万元;因绍兴兴虹化纤已纳入绍兴市搬迁(关停)企业名单(绍市工提转搬办(2008)第3号),绍兴九洲化纤未能履约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先决事项,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尚未收到绍兴九州化纤应返还的股权款17,000 万元。

    绍兴兴虹化纤的主要资产包括坐落于绍兴市人民中路570号的土地使用权(绍市国用(2003)字第1-5462号宗地及绍市国用(2003)字第1-5463号宗地,土地使用面积为31,548.90㎡),为保证本公司利益,绍兴九洲化纤将其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的所有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并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事项。在此期间,绍兴九州化纤与多家公司洽谈出售其股权及绍兴兴虹化纤的股权及资产事宜,绍兴九洲化纤承诺,在收到股权款转让款后立即清偿本公司1.7亿元款项及利息。

    2013年4月22日,根据本公司与绍兴九洲化纤签订的《关于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偿还协议》以及本公司与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大集团”)、绍兴九洲化纤签订的《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浙江国大集团以完成并满足相关协议规定的交易条件的前提下,绍兴九洲化纤将其所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全部股权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转让给浙江国大集团,浙江国大集团将以折合20,500万元的资产直接支付给本公司,在与浙江国大集团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绍兴九洲化纤向浙江国大集团转让股权所得对价全部由公司享有,同时本公司不再向绍兴九洲化纤追索应收股权款17,000万元及其利息,本公司承诺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解除绍兴兴虹化纤的股权质押登记。

    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已将本公司与绍兴九洲化纤签订的《关于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偿还协议》以及浙江国大集团与绍兴九洲化纤签订的《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对外披露公告,详见编号为2013-02号《关于公司回收九洲化纤欠款相关协议的公告》。以上签订的协议需国大集团所属国资管理部门作出批准文件及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并且协议的执行以三方在协议中约定的前提条件是否完成并满足为准,因此本次交易在生效、具体方案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6,085,937.8032,406,083.184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16,374.123,261,660.62-44.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1,947,078.57-16,202,91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599,894.03-30,340,023.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0.0036-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20.0036-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4%0.17%-0.03%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440,111,461.961,478,465,008.21-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59,551,626.831,274,819,232.44-1.2%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298,024.40主要系借款利息收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782,249.54主要系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006.25营业外收支差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706,185.00项目投资收益
    合计13,763,452.69--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8,98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49%238,103,453213,882,480质押237,980,273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境内非国有法人1.58%14,171,82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33%11,988,091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22%10,948,28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18%10,630,27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04%9,351,3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98%8,817,517   
    张毅境内自然人0.96%8,598,2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86%7,693,89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77%6,935,983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4,220,973人民币普通股24,220,973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4,171,827人民币普通股14,171,82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1,988,091人民币普通股11,988,091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0,948,285人民币普通股10,948,28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0,630,276人民币普通股1,063,0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351,308人民币普通股9,351,3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817,517人民币普通股8,817,517
    张毅8,598,201人民币普通股8,598,2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7,693,892人民币普通股7,693,89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935,983人民币普通股6,935,98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收回九洲化纤欠款相关协议2013年0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后方可开始减持:A、海虹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36个月后;B、海虹控股连续三年经审计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于30%后。触发上述初始减持条件后,中海恒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减持价将不低于24.50元/股(该价格高于海虹控股上市以来经复权处理后的股价最高值24.40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因此对中海恒减持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中海恒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0.42元/股。2006年05月16日长期有效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期内,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股票00857中国石油37,356,184.114,150,0003.59%9,000,00055.96%74,102,939.44-4,773,260.78 购入
    股票08086易宝19,462,780.2230,000,00025.95%50,000,00013.74%18,198,167.854,940,257.71 购入
    股票02823X安硕A50中国19,420,610.802,000,0001.73%2,000,00012.73%16,855,547.44-1,166,224.73 购入
    股票01766中国南车11,667,531.282,000,0001.73%2,000,0006.73%8,913,058.20-2,024,695.79 购入
    股票00267中信泰富15,511,349.291,000,0000.87%1,000,0006.16%8,152,779.18-1,198,619.92 购入
    股票01919中国远洋9,410,659.711,500,0001.3%1,500,0003.35%4,440,352.96-170,074.46 购入
    股票01898中煤能源2,650,076.36300,0000.26%300,0001.27%1,679,084.24-364,445.26 购入
    股票00905慧德投资113,467.981,520,0001.31%1,520,0000.06%83,598.29-39,392.51 购入
    合计115,592,659.7542,470,000--67,320,000--132,425,527.60-4,796,455.74----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2011年08月23日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3年01月09日 电话沟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