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丸山弘美 | 董事 | 因公出差 | 罗韬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钟发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彩云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清林 |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清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58,255,524.45 | 2,458,519,039.22 | -4.0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62,055,031.59 | 983,088,642.87 | -2.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6 | 3.12 | -1.9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954,748.04 | 280.8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8 | 28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90,912.44 | 4,190,912.44 | 141.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1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0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1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3 | 0.43 | 增加1.3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5 | -3.15 | 减少0.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694,886.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15,707.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12,652.27 |
所得税影响额 | -10,322,875.2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765,241.92 |
合计 | 35,235,128.7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79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62,689,593 | 人民币普通股 |
钟发平 | 25,097,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文平 | 8,643,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 5,585,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1号 | 3,744,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剑平 | 3,063,761 | 人民币普通股 |
单小飞 | 2,884,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聚发-新股约定申购资金信托(14)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施琦文 | 2,283,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华宇纸业有限公司 | 2,022,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应收票据 | 9,325,703.01 | 16,540,906.38 | -43.62% |
预付款项 | 33,587,687.52 | 22,802,201.12 | 47.30% |
其他应收款 | 274,847,429.91 | 63,933,885.50 | 329.89% |
在建工程 | 72,515,805.17 | 47,723,477.28 | 51.95% |
固定资产清理 | - | 101,936,310.85 | -1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34,861.15 | 12,645,185.01 | -45.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683,562.67 | 50,128,471.13 | 29.04% |
应交税费 | 22,083,526.06 | 44,596,359.68 | -50.48% |
长期应付款 | 8,854,339.33 | 17,596,557.49 | -49.68%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328,523,028.75 | 519,057,036.99 | -36.71% |
营业成本 | 285,015,135.31 | 475,338,761.71 | -40.04% |
资产减值损失 | 11,328,446.35 | -1,750,749.51 | 747.06% |
营业外收入 | 77,369,988.64 | 13,196,341.38 | 486.30% |
所得税费用 | 16,777,710.77 | 1,920,570.61 | 773.58% |
净利润 | 28,633,712.65 | -13,360,689.80 | 314.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 4,190,912.44 | -9,820,478.81 | 142.68% |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3.62%(绝对额减少7,215,203.37元),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承兑、背书转让减少所致。
(2) 预付款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7.3%(绝对额增加10,785,,486.40元),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9.89%(绝对额增加210,913,544.41元),主要系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资产处置款增加200,000,000.00元所致。
(4) 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1.95%(绝对额增加24,792,327.89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HEV动力电池项目、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建设增加投入所致。
(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绝对额减少101,936,310.85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所致。
(6)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5.95%%(绝对额减少5,810,323.86元),主要系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收储产生收益使得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9.04%(绝对额增加14,555,091.54元),主要系公司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8) 应交税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0.48%(绝对额减少22,512,833.62元),主要系子公司湘南CORUN ENERGY株式会社支付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9) 长期应付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9.68%(绝对额减少8,742,218.16元),主要系按期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6.71%(绝对额减少190,534,008.24元),主要系本期公司贸易品种价格下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缩减贸易业务销售规模(约1.36亿元)。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04%(绝对额减少190,323,626.40元),主要系收入减少而相应减少成本所致。
(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47.06%(绝对额增加13,079,195.86元),主要系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收储款暂未收到而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3)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86.30%(绝对额增加64,173,647.26元),主要系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收储收益。
(4) 所得税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73.58%(绝对额增加14,857,140.16元),主要系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土地收储收益而相应计提所得税所致。
(5) 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14.31%(绝对额增加41,994,402.45元),主要系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土地收储收益所致(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为4,190,912.44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并于2012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2年12月18日复牌。
目前,由于稀土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自2012年以来价格波动较大,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此外,被重组方鸿源稀土正在申请工信部关于稀土行业准入的许可,本公司尚待审计和评估完成且鸿源稀土取得工信部的行业准入许可,消除其未来企业持续经营的风险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均已在重组预案中披露。公司将根据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201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3-01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董事丸山弘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罗韬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由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包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本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未来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冗余资金后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人民币,只能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科力远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由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3、关于科霸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应急备用电源系统项目合同书》,储能公司承接科霸公司负极车间合金碱处理设备应急备用电源系统设计与实施,工程投资额为255.65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关联董事钟发平先生、罗韬先生、张聚东先生、向秀清女士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科力远关于科霸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3-01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阶段性闲置的自由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未来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冗余资金累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包含下属控股子公司)
投资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一、基本概况
1、投资额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由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包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单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本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未来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冗余资金后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人民币;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利用短时间内出现的现金流冗余,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具体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在保证流动性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由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3-01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霸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应急备用电源系统项目合同书》,合同总金额255.65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累计交易金额共计381.44万元。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正常商业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交易的定价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霸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能公司)签订《应急备用电源系统项目合同书》。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钟发平先生、罗韬先生、张聚东先生、向秀清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共荣先生、邓超先生、史丹女士一致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储能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9.91%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钟发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油第四工业区二栋一楼104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储能材料、器件和储能系统的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储能材料、器件和储能系统及其他相关产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或经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主要项目内容:储能公司提供应急备用电源系统项目的技术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完成系统组件采购、制造、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工作等。
本合同含税总造价为255.65万元人民币。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的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科霸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应急备用电源系统将实现科霸负极车间合金碱处理设备的不间断工作,有利于提升科霸公司的工作效率和技术水平。该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应急备用电源系统项目合同书》;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同意函;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