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唯一、姚建林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良枝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钟素芳 |
公司负责人赵唯一、姚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良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素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83,291,468.31 | 4,308,764,645.51 | 1.7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30,930,145.26 | 930,108,554.67 | 0.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93 | 1.491 | 0.1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832,195.89 | -131.9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38 | -131.92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1,590.59 | 821,590.59 | -75.9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01 | -75.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0.00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01 | -75.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9 | 0.09 | 减少0.3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5 | -0.35 | 增加0.5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4,026.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26,382.3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6,516.6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90.11 |
所得税影响额 | -601,128.8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5,718.16 |
合计 | 4,092,488.7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2,13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1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21,185,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0,765,400 | 人民币普通股10,765,400 |
王卫列 | 8,518,120 | 人民币普通股8,518,120 |
王越民 | 3,967,823 | 人民币普通股3,967,823 |
黄明生 | 2,854,300 | 人民币普通股2,854,300 |
赵德全 | 2,000,030 | 人民币普通股2,000,030 |
孙磊 | 1,843,539 | 人民币普通股1,843,53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700,485 | 人民币普通股1,700,48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699,013 | 人民币普通股1,699,01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86,800 | 人民币普通股1,686,80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0.82 | 1,202.79 | -36.75% | 注1 |
应付票据 | 8,450.00 | 6,200.00 | 36.29% | 注2 |
应付职工薪酬 | 361.11 | 963.47 | -62.52% | 注3 |
应付股利 | 396.00 | 3268.46 | -87.88% | 注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50.00 | 15,850.00 | -31.55% | 注5 |
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公司赎回了部分基金。
注2、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增加了以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注 3、应付职工薪酬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支付2012年末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注4、应付股利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期末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而减少了该公司的应付股利。
注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偿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38.00 | 912.43 | -30.08% | 注1 |
财务费用 | 1,197.13 | 1,756.53 | -31.85% | 注2 |
资产减值损失 | -175.43 | -365.25 | 注3 | |
投资收益 | -13.89 | 1,388.67 | -101.00% | 注4 |
营业外收入 | 396.56 | 191.64 | 106.93% | 注5 |
所得税费用 | 161.78 | 638.42 | -74.66 | 注6 |
少数股东损益 | -658.73 | 697.45 | -194.45% | 注7 |
注1、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因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而计提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比去年同期下降。
注2、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借款占用余额和借款利率都有所下降。
注3、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回欠款金额比上年下降。
注 4、投资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确认江苏银行红利415.29万元和房地产项目合作收益973.39万元。
注 5、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政府补助增加。
注6、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部分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注7、少数股东损益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中外股东按照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分取利润,该公司股权在转让完成前的利润表继续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本报告期外方股东按约定分得的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3.22 | 7,465.12 | -131.92% | 注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6.73 | -9,781.81 | 注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56.14 | 633.06 | 1393.71% | 注3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相比的付现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主要是预付货款增加引起,而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与营业收入相比的收现水平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上年同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金阊定销房项目部分政府结算款到账。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因购建固定资产(总部综合大楼)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总部综合大楼和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下降2095.92万元,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苏州平江区定销房项目合作开发款5950万元。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因流动资金需要而使借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引起。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召开的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苏吴中总部商务办公综合大楼的议案》,并经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该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进行幕墙的安装工作。
2、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15)。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在按原定计划顺利进行。
3、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项目的Ⅲ期临床试验"于2011年2月底顺利取得了SFDA的三期临床试验研究工作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为:2011L0092),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就该项目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临床启动会",会后将经"临床启动会"讨论修改后的最终临床试验方案报送了组长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并于2011年9月29日顺利通过了该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正式取得了相应的批件。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于2011年10月份首家启动了该项目的三期临床试验并接受病例入组。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三期临床研究进展顺利,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各省市的23家项目中心医院陆续接受并开展了165个入组病例的试验。
4、依据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总体规划,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苏州第六制药厂(现已更名"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苏州制药厂")位于木渎镇旅游开发和"退二进三"的区划范围之内。鉴于此,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5日签署了关于其所属苏州第六制药厂整体搬迁的框架协议。截至2011年底,公司已完成了全部制剂生产的迁移工作(项目一期已于2010年投产使用,二、三期亦于2011年7月份通过GMP认证,并已正式投入了生产使用),原厂址也完成拆迁工作。
2010年1月18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搬迁补偿总额为1.46亿元,截至2013年2月底该笔搬迁补偿款已全部收到。
5、公司就"中外合作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由合作改制重组为中外合资企业"事宜于2012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21),于2013年1月21日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05)、"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与负债受让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06)及"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07),上述所有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转让事宜正在办理相关房产证、土地证的变更工作。
6、由于医药集团的药品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快速发展,原有分散的仓储条件已不适应新的需求。为解决上述问题,综合医药工业和商业发展的需要,医药集团拟建设一座能容纳5万件(箱)药品的自动化立体货架和可以开展药品自动分拣系统的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的综合性仓库,形成集中统一的仓储物流中心。该项目当初预计总投资约需2980万元,分二期进行。一期约需2240万元,用于土建、水电、电梯等及相关基础设施;二期约需740万元,用于自动高架货位、空调机组、冷库等设施设备。报告期内,由于该项目的土建,冷库、冷水机、空调送风系统,消防设施、水电安装、自动高价货位的费用预算有所提高,为此该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到3391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的建设图纸和标书已全部完成,各项前期报批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正在准备土建招标工作。
7、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通过GSP认证的公告"。
8、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同徐哲明合作开发的苏州金阊政府定销房项目(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G-18,地块面积83556.30平方米)。该项目共有房源3160套,第一批房源已于2012年4月份顺利实现预售,第二批房源于2012年7月份实现预售。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的第一批房源已实现销售1879套(该项目一期房源截至公司2012年度报告披露日实现销售1880套,3月份有一套退房),第二批房源也已销售697套。
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同苏州市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参与"苏州市平江区苏地2011-G-3政府定销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平江区苏站路南、江宇路东,总建筑面积为176,936.5平方米。协议约定:开发所需资金由双方各自承担50%,并按双方各50%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责任。
报告期内,该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开工,目前已取得预售证,鉴于该项目的预售需经政府组织安置户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导致该项目的预售期由原计划的4月推迟至5月。
10、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参加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举办的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并以35,000万元人民币的总成交价竞得宗地编号为苏地2010-B-83号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处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关镇永莲路东,土地面积为58,749.2 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报告期内,该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54130.9平方米,可售面积30124.75平方米)已顺利实现开工,目前处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等因素后,决定将预售期从原计划的5月份往后推延至适时再销售。
1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同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18,532.8万元人民币的总成交价取得了宗地编号为2012(经)F宿城26号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处于宿城新区,土地面积为1029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处于进行前期规划报批阶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承 诺 | 股份限售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1)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2,795,762 股,其中原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185,000 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锁定一年(该等股权解除锁定日为2010年12月28日,截止本报告期末,原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还剩余21,185,000股)。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610,762股锁定五年。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从事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避免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因经营需要确需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将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公平交易,确保不损害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否 | 是 | |||
其他 | 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 本公司现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在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引致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法人治理,与第一大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保持分开和独立。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837,117.4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50,012,089.01 元;2012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991,318.3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7,020,770.66元,报告期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3,700,000.00股为基础,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计15,592,5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该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唯一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3-02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书面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