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静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夏震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夏震 |
公司负责人张静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95,173,364.72 | 1,308,989,728.93 | -1.0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30,078,960.72 | 559,926,020.09 | -5.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875 | 2.2579 | -47.4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5,714,296.59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47,999.37 | -5,047,999.37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0.01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0.011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0.01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9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3 | -0.9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3.95 |
合计 | -703.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6,83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7,942,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 3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郁 | 2,709,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承晋 | 1,82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希光 | 1,63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雨清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450,993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展博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3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敏禄 | 1,349,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率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57,680,069.70 | 121,693,306.27 | -52.60% | 归还大股东部分财务资助款,以及支付在建项目工程款 |
应付账款 | 34,832,923.35 | 65,940,054.35 | -47.17% | 支付在建项目工程款 |
预收款项 | 70,682,376.01 | 44,867,217.66 | 57.54% | 江阴在售楼盘收到的售楼预售款 |
应交税费 | 22,723,524.38 | 34,843,679.27 | -34.78% | 年初缴纳各项税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00,000.00 | 23,100,000.00 | -43.29% | 归还到期银行借款 |
长期借款 | 182,000,000.00 | 122,000,000.00 | 49.18% | 江阴在建项目取得银行贷款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6,383,080.00 | 247,990,600.00 | 80.00% | 本期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股本按照10送8股比例增加 |
未分配利润 | 50,127,631.56 | 278,367,170.93 | -81.99% | 本期实施了年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相应减少 |
科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率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2,674,397.03 | 7,776,747.27 | -65.61% | 本期没有楼盘实现销售收入 |
营业成本 | 844,501.02 | 5,098,395.87 | -83.44% | 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相应营业成本也下降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49,766.25 | 505,582.62 | -70.38% | 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相应营业税金及附加也下降 |
销售费用 | 803,562.61 | 38,725.00 | 1975.05% | 江阴在售楼盘的销售宣传费用 |
管理费用 | 5,595,462.85 | 1,955,148.22 | 186.19% | 当期江阴在售楼盘的管理费用增加 |
财务费用 | 1,120,169.13 | 3,454,383.10 | -67.57% | 本期银行利息资本化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680,018.68 | -469.15 | 144846.96% | 收到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对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581,956.68 | 3,646,857.37 | 711.16% | 江阴在售楼盘收到的售楼预售款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894,734.70 | 1,756,591.35 | 2797.36% | 主要是3月份收到大股东兴盛实业集团的财务资助款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627,790.55 | 29,686,646.22 | 191.81% | 支付在建项目工程款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401,951.83 | 1,339,219.30 | 826.06% | 缴纳去年12月份计提的各项税金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923,818.80 | 672,283.99 | 9557.20% | 主要是年初归还大股东兴盛实业集团的财务资助款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5,000,000.00 | 20,000,000.00 | 375.00% | 在建项目新增银行贷款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 | 10,000,000.00 | 350.00% | 归还到期银行贷款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984,882.91 | 3,773,470.84 | 588.62% | 主要是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同时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013年2月21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47,99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股利223,191,540元。报告期内,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具体日期为: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3月5日,现金发放日为2013年3月15日。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静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2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20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现分别提名张静静女士、罗炜岚女士、王承宇先生、王红新先生、林燕女士及曾志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林燕女士、王红新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就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但其任职资格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3-029)。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第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28)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7日
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静静女士,1974年出生,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商业本科毕业,荷兰MSM、PCEC奥杰学院硕士,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EMBA、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罗炜岚女士,1970 年1 月出生,大学学历,建筑师,曾任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一所所长,上海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部及总师室负责人,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江阴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承宇先生,194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实地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副总裁,现任上海兴盛集团副总裁。
曾志锋先生,1963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4 年6月至2008年4月任上海华丽家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8年4月至2008 年7月任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8年7月至2013年4月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林燕女士,1964年4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皇后大学(Queen’s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加拿大注册通用会计师(CGA),曾任德邦证券代理总裁兼任首席财务执行官,现任德邦证券常务副总裁,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海峡石油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红新先生,1969年5月出生,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世纪联融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执行院长,并兼任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工商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理事、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委员等职务。曾主编《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排行研究》、《中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绩效排行研究》、《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排行研究》系列丛书(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2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20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财务总监和董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陈海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一致推选江晓凌女士、张剑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陈海先生担任监事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2、以3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27日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海先生,1953 年2 月出生,安徽财贸学院大学专科。1997年-1999 年任香港远东集团上海公司(锦秋房地产公司)投资部经理;1999 年-2005 年任澳洲SPG 房地产集团执行副总裁,(康桥项目公司)总经理;2006 年任上海崛荣实业磐安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财务副总监。
江晓凌女士,197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大荣机械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经理。
张剑锋先生,1982年6月出生,上海海洋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注册建造师(二级),200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前期开发部副经理,现任江阴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28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未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江阴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购买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关于选举张静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罗炜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3《关于选举王承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4《关于选举曾志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5《关于选举林燕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6《关于选举王红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关于选举陈海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3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登记地点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51005380-235 传真:021-51005370 联系人:李煜坤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出售江阴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2 | 《关于购买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1 | 《关于选举张静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3.2 | 《关于选举罗炜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3.3 | 《关于选举王承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3.4 | 《关于选举曾志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3.5 | 《关于选举林燕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6 | 《关于选举王红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4.1 | 《关于选举陈海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29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为: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为: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现拟修改为: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为: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拟修改为:
公司选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上述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7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