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科技重大专项批复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科技重大专项批复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6月2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等单位共同申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议案》。(详情参见2012年6月13日公告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等单位共同申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公告》及2012年6月30日公告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立项课题的批复>的通知》(数控专项办函【2013】050号)。 数控机床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经“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审议,已正式批复组织实施。
课题编号:2013ZX04007-021
课题名称:高集成化单码道绝对式光栅尺研发及产业化
课题责任单位: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年限:2013-2016
课题经费如下表:
课题经费(万元) | |||||
项目总经费 | 中央财政经费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7762 | 3881 | 1752 | 1191 | 900 | 38 |
截止目前,公司还未收到项目专项资金。公司作为项目的责任单位,将根据国家核定的项目总经费再与项目合作各方共同制定项目预算书并据此确定各方的经费金额。在项目合作各方制定预算书前公司获得的中央财政经费金额以及自筹金额还不确定,该金额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公告。公司将建立专用账户,并根据要求将合作单位的项目专项资金转拨至合作单位课题专用账户。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项资金将确定为递延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