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25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出版物销售、出版物印刷及印刷物资销售等方面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这些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且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家巍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将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图书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30 | 0.03 | 15.51 | 0.02 | |
辽宁人民出版社服务部 | 330 | 0.38 | 298.54 | 0.30 | ||
辽宁万有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60 | 0.07 | 45.45 | 0.05 | ||
辽宁民族出版社 | 20 | 0.02 | 4.33 | 0.00 | ||
小计 | 440 | 0.50 | 363.83 | 0.37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230 | 0.19 | 214.34 | 0.18 |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400 | 0.33 | 366.12 | 0.30 | ||
辽宁万有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60 | 0.05 | 49.92 | 0.04 | ||
辽宁民族出版社 | 160 | 0.13 | 157.62 | 0.13 | ||
沈阳新华印刷厂 | 200 | 0.17 | 9.83 | 0.01 | 2012年9月30日起成为关联方 | |
辽宁美术印刷厂 | 500 | 0.42 | 13.12 | 0.01 | 2012年9月30日起成为关联方 | |
沈阳时报印刷有限公司 | 50 | 0.04 | 1.15 | 0.00 | 2012年9月30日起成为关联方 | |
小计 | 1,600 | 1.33 | 812.10 | 0.67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沈阳新华印刷厂 | 3,000 | 3.43 | 711.82 | 0.27 | 2012年9月30日起成为关联方 |
辽宁美术印刷厂 | 1,000 | 1.15 | 264.94 | 0.73 | 2012年9月30日起成为关联方 | |
沈阳时报印刷有限公司 | 1,000 | 1.15 | 97.51 | 0.10 | 2012年9月30日起成为关联方 | |
小计 | 5,000 | 5.73 | 1,074.27 | 1.1 | ||
合计 | 7,040 | 2,250.2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业务性质 |
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 | 李刚 | 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 组织机构代码 |
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31569万元 | 67.99 | 67.99 | 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71964113-2 |
2.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名称 | 与本公司 关系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法定 代表人 | 组织机构 代码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1992年11月11日 | 1,135 | 政治类书刊、音像制品出版、本版书发行 | 张东平 | 46300248-3 |
辽宁人民出版社服务部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1983年1月31日 | 15 | 辽人社本版图书发行 | 张东平 | 11778778-3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1991年5月29日 | 1,512 | 教育类图书出版、本版书发行 | 刘国玉 | 11756275-2 |
辽宁万有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1998年2月5日 | 300 | 辽教社本版图书的发行 | 刘国玉 | 70208368-0 |
辽宁民族出版社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1991年10月8日 | 292 | 少数民族类图书出版、本版书发行 | 李凤山 | 11756307-7 |
辽宁美术印刷厂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1991年5月11日 | 2,345 |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 | 崔征宇 | 11756353-6 |
沈阳新华印刷厂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1993年5月5日 | 2,733 |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 | 薛燕 | 11756325-3 |
沈阳时报印刷有限公司 |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 2009年11月11日 | 200 |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 | 尹炳臣 | 69650372-1 |
(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稳定,关联交易金额不大,关联方都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且一直以来双方都信守合同和承诺,没有出现过违约情况。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3年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以下原则定价:
(一)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二)有政府指导性价格的,由双方在限定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可比价格商定服务价格,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执行经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之价格。
(三)既无指令性价格也无指导性价格的,按照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出版物销售、出版物印刷及印刷物资销售等方面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这些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关于201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及未来发展;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1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 2013- 011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2号文核准,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60.0万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1,790.55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07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岳总验字[2007]第05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3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526.4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6,374.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41,264.08万元,利息收入5,110.48万元。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财务规划部进行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需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将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规划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
(三)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
出版传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现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出版传媒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出版传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但需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