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艺术资产
  • 9: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0:专 版
  • 11:股市行情
  • 12:市场数据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天天基金为稳定增利之信达利A和消费优选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2013年4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2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63版:信息披露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天天基金为稳定增利之信达利A和消费优选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长江先生通知:自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4月25日内,徐长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了公司股份1,543,462股,所增持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1%,投入金额约1,997.46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长江先生。

      二、首次增持披露情况

      徐长江先生于2012年11月29日、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38,698股,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临2012-037)《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徐长江先生拟在首次增持之日(即2012年11月29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计划投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首次已增持部分)。

      公司已于2012年12月4日公告(编号:临2012-037)披露了本次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2013年4月25日,徐长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了公司股份1,543,462股,成交均价约12.94元/股,所增持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1%,投入金额约1,997.46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徐长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6,581,9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6.42%,而徐长江先生持有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40%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后,徐长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543,462股。

      五、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徐长江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徐长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亦严格履行了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1、徐长江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特此公告。

      附:《北京市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