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艺术资产
  • 9: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0:专 版
  • 11:股市行情
  • 12:市场数据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2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86版:信息披露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5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如下:

    一、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12年实际数2012年预计金额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浙报理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房租代理费11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印刷、广告、报刊发行1491400
    浙江法制报报业有限公司材料销售226 
    上虞日报社信息服务71 
    温岭日报社网站建设服务6 
    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广告3 
    浙报理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建设服务3 
    关联租赁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 100
    乐清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71100
    瑞安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24100
    东阳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24100
    温岭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20100
    海宁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19100
    诸暨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20100
    永康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40100
    上虞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12100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入9611000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入40200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北大方正DRP系统租入23100
    关联方代理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广告分成1593120000
    乐清日报社广告分成12921800
    绍兴县报社广告分成13491800
    永康日报社广告分成12311800
    东阳日报社广告分成12311500
    瑞安日报社广告分成11091500
    诸暨日报社广告分成11751500
    海宁日报社广告分成10911500
    上虞日报社广告分成10501500
    温岭日报社广告分成8031500
    合计2798638000

    二、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13年预计数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浙报理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房租代理费100
    淘宝天下传媒有限公司采购文化用品100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印刷、广告、报刊发行600
    浙江法制报报业有限公司材料销售500
    上虞日报社信息服务100
    温岭日报社网站建设服务50
    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广告50
    浙报理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建设服务50
    关联租赁乐清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100
    瑞安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50
    东阳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50
    温岭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50
    海宁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50
    诸暨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50
    永康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50
    上虞日报社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出50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入1200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入50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北大方正DRP系统租入50
    关联方代理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广告分成20000
    乐清日报社广告分成1800
    绍兴县报社广告分成1800
    永康日报社广告分成1800
    东阳日报社广告分成1800
    瑞安日报社广告分成1500
    诸暨日报社广告分成1500
    海宁日报社广告分成1500
    上虞日报社广告分成1500
    温岭日报社广告分成1500
    合计3800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实际控制人

    浙报集团持有浙报控股100%的股权,是浙报传媒的实际控制人。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为高海浩,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宣传机关政策,促进机关工作;主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浙报集团举办单位为中共浙江省委,开办资金为97,770.39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 号,现持有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证第133000000638 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浙报集团成立于2000年6月,前身是浙江日报社。《浙江日报》是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报,于1949年5月9日在杭州创刊,是浙江省历史上第一张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党报。2000年6月25日,浙报集团挂牌成立。浙报集团以报业为主业,以《浙江日报》为核心,同时负责营运《钱江晚报》系列、《浙商》杂志、浙江在线等媒体。2001年以来,浙报集团坚持“以报为本、多元发展”的经营理念,取得了显著业绩,已经跻身全国十大报业集团之一。

    (二)控股股东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4.62%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海浩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号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业务范围:实业投资、策划咨询、会展服务

    浙报控股成立于2002 年8 月20 日,现为浙报集团全资子公司。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2002年,浙报集团出资创立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报控股前身),在国内率先尝试以报业集团和强势传媒群体为依托,统筹运营报业经营性资产,确立了报业经营的独立法人地位。2009年,“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报控股成为统筹运营传媒资产、拓展产业空间的全新市场主体。

    (三)其他关联人


    名称住所开办资金

    (万元)

    举办单位法定

    代表人

    宗旨和业务范围
    1乐清日报社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伯乐东路557号633浙报集团瞿维妙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传播乐清新闻及其他信息并经营广告
    2瑞安日报社浙江省瑞安市安阳新区安福路30号1189.76浙报集团徐德友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编辑、出版、发行《瑞安日报》并经营广告
    3海宁日报社浙江省海宁市南苑路388号142.36浙报集团张建仑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编辑、出版、发行《海宁日报》并经营广告
    4绍兴县报社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群贤路1001号704.50浙报集团方国安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编辑、出版、发行《绍兴县报》并经营广告
    5诸暨日报社浙江省诸暨市艮塔东路2号1192浙报集团钱卫星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编辑、出版、发行《诸暨日报》并经营广告
    6上虞日报社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恒利东四区26幢1110浙报集团赵南兴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主报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
    7东阳日报社浙江省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13.20浙报集团赵志强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编辑、出版、发行《东阳日报》并经营广告
    8永康日报社浙江省永康市望春东路88号407.50浙报集团吕子尚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主报出版、印刷发行、广告发布
    9温岭日报社浙江省温岭市方城路91号438.50浙报集团魏柏土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报纸出版;报纸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
    10浙报理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1500浙报控股童杰会展服务、文化活动策划、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实业投资、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
    11淘宝天下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丰岭路25号5000浙报控股王纲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经济信息咨询;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纸张销售;媒体、文化传播投资
    12浙江法制报报业有限公司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政协大楼100浙报控股俞文明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广告策划,会展服务,文化用品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
    13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2号2167.75浙报集团王纲出版干部理论学习图书,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理论著作和专题图书出版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行业政策要求,2010年10月,浙江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钱江报系及其子公司今日早报有限公司、浙江美术报有限公司、浙江老年报有限公司、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签订了《授权经营协议》和《广告收入分成协议》;乐清日报有限公司、瑞安日报有限公司、海宁日报有限公司、绍兴县报有限公司、诸暨日报有限公司、上虞日报有限公司、东阳日报有限公司、永康日报有限公司和温岭日报有限公司分别与乐清日报社、瑞安日报社、海宁日报社、绍兴县报社、诸暨日报社、上虞日报社、东阳日报社、永康日报社和温岭日报社签订了《授权经营协议》和《广告收入分成协议》。相关分成比例根据采编实际成本确定,详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分成单位广告

    定额

    采编

    定额

    广告分成比例备注
    1浙江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38%按广告收入分成比例支付广告收入分成款
    2钱江报系有限公司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15%
    3浙江今日早报有限公司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35%
    4浙江《美术报》有限公司浙江日报报业集团850.00400.0040%当年度广告收入不足广告定额的,上述单位按采编定额支付广告收入分成款;若当年度广告收入超广告定额,除按采编定额支付广告收入分成款外,还要按当年度广告收入超出广告定额部分的分成比例支付广告分成款
    5浙江老年报报业有限公司浙江日报报业集团300.00280.0040%
    6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浙江日报报业集团1,500.00500.0032%
    7乐清日报有限公司乐清日报社1,600.00930.0040%
    8瑞安日报有限公司瑞安日报社1,600.00880.0040%
    9海宁日报有限公司海宁日报社1,600.00800.0040%
    10绍兴县报有限公司绍兴县报社2,000.00980.0040%
    11诸暨日报有限公司诸暨日报社1,700.00880.0040%
    12上虞日报有限公司上虞日报社1,300.00730.0040%
    13东阳日报有限公司东阳日报社1,900.00930.0040%
    14永康日报有限公司永康日报社2,000.00880.0040%
    15温岭日报有限公司温岭日报社1,300.00730.0040%

    除广告分成以外,其他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13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海浩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国际会议厅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周五)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7、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13年5月10日(周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人出席(委托书见附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2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浙报传媒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9.《关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的原则意见(建议稿)》

    10.《关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的原则意见(建议稿)》

    11.《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银行签署并购贷款股权质押协议的议案》

    12.《章程修正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12、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3-006《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2年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14日 9:00—11:00,13:00—16: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3点“登记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和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四)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董事会办公室(310039)

    (2) 联系人:吕伟兰 电话:0571-85311338 传真:0571-85058016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单位:股)
    同意弃权反对回避
    1《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2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浙报传媒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9《关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的原则意见(建议稿)》    
    10《关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的原则意见(建议稿)》    
    11《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银行签署并购贷款股权质押协议的议案》    
    12《章程修正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14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报告

    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7日

    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国际会议厅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加现场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为201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网上业绩说明会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通过公司官网www.600633.cn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加。

    现场业绩说明会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召开地点为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国际会议厅。

    三、参加人员

    1、本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2、机构投资者

    3、中介机构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通过公司官网www.600633.cn投资者关系互动专栏参与互动交流;也可在参加当天下午15:30-17:00在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国际会议厅举行的现场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571-85310949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571-85311338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15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庆春路支行、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13年4月22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64,410,066股,募集资2,285,299,917.40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261,685,507.34元已打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见下表:

    名称银行账号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庆春路支行12020076299000043311,561,685,507.34
    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7331710182600111631700,000,000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庆春路支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经协商,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经协商,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专户仅用于公司收购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协议要点如下:

    1.公司与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银国际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银国际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中银国际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应当配合中银国际的调查与查询。中银国际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2.公司授权中银国际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为、杨青松可以随时到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银国际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中银国际。

    4.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银国际,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中银国际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银国际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6.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中银国际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中银国际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中银国际发现公司、工行庆春支行、中信钱江支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16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9日,公司与陈明峰、王冬旭以及与王冬旭、张蓥锋(以下简称“转让方”)分别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2年5月8日公司与转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签署杭州边锋和上海浩方股权转让协议后,合计向杭州边锋和上海浩方的实际控制方盛大娱乐支付5亿元股权交易保证金和预付款,并约定在股权交割时,交易保证金和预付款将用于直接抵扣转让款。公司与转让方于2012年12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向盛大娱乐支付的5亿元交易保证金和预付款在股权转让时直接抵扣第一期25亿元,即公司在股权交割时需支付差额20亿元。现因实际操作需要,需对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重新进行约定,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应于交割日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扣除转让方代扣代缴的税款后)通过银行电汇/转账的方式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将公司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和预付款人民币通过银行电汇/转账的方式返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公司在股权交割时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5亿元(含转让方代扣代缴的税款),盛大娱乐向公司归还5亿元交易保证金和预付款。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系因支付收购股权资产款项的实际操作需要,对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的具体支付方式的修正。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签署的原因及依据是浙报传媒与交易对方(资产出售方)于2012年4月9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2012年5月8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于2012年12月18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该等补充修改与原协议及非公开发行预案不存在实质差异,系出于收购资产款项支付的实际操作的需要。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17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核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78号),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实际发行164,410,066股。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贰仟玖佰柒拾叁万叁仟柒佰贰拾玖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玖仟肆佰壹拾肆万叁仟柒佰玖拾伍元。

    2、《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9,733,729股。

    现修改为: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94,143,795股。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18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奥星空共同承办

    全国电子竞技大赛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09:30在浙报传媒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奥星空共同承办全国电子竞技大赛的议案》。

    为推动中国电子竞技运动项目的发展,弘扬健康向上的竞技体育精神,公司拟与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星空)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各自优势,联合承办2013年全国电子竞技大赛。

    华奥星空是在国家体育总局支持下,由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发起设立的、具备互联网运营所需经营和采编全面资质,专门从事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中华体育总会官网、中国足球协会等65个运动协会的官方网站,及其他数字体育业务经营的综合化数字体育互动平台公司。

    一、大赛基本情况

    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支持和领导下,华奥星空曾于2004至2007年承办了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办的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China Esports Games,简称CEG),成功地将CEG打造成为中国电子竞技众多赛事中的权威、核心、精品和模范赛事。

    2013年全国电子竞技大赛,是受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批准、指导、授权与委托,中国官方认可的唯一全国综合性电子竞技体育赛事,价值独特。

    二、举办大赛的必要性

    在国内目前权威性、稳定性赛事的缺乏,数字电视用户的激增的形势下,现在是大力投资和重新推动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发展全国电子竞技大赛的良好时机。合作方华奥星空拥有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CEG)的运作经验,公司具有广泛的合作资源和丰富的媒体资源、以及上海浩方这一优秀的电子竞技平台,双方合作将有利于继续发扬此项赛事的权威性,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推动电子竞技产业向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中国电子竞技产业,培养更多的世界级中国职业选手,打造良好的国际品牌形象。

    双方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通过赞助商合作等方式自筹资金,在2013年开展线上大赛,线下根据具体时间设立总决赛。赛事将利用网媒、平媒,新媒体及数字电视联合报道,其中视频媒体及数字电视全程直播。

    在成功举办2013年全国电子竞技大赛的基础上,希望配合国家体育总局在2014年共同打造全新联赛制品牌赛事,打造出一个健康、绿色的电子竞技联赛品牌。

    三、主要合作内容

    依照赛事要求,双方将共同组建赛事组织机构,负责整个比赛的筹备,组织实施并共同拥有比赛场地部分广告权及全部电视转播权。其中,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浙报传媒将有权安排赛事方案策划及新闻发布等,与华奥星空共同商定比赛项目以及赛事资源提供方、外部合作方。赛事还将指定上海浩方电竞平台作为本次大赛的核心官方授权互联网平台,由上海浩方扮演核心技术支撑和主要合作方角色。

    公司主要负责:(1)与华奥星空共同负责本次赛事的方案策划、组织实施;(2)根据赛事组织工作安排,负责服务国内电子竞技代表队参赛;(3)与华奥星空共同进行赛事的商务开发、赞助招商及宣传工作;(4)共同承担本次赛事所需线上赛事部分的技术支持工作(包含且不仅限于比赛的官方报名入口搭建和管理、部分竞赛项目的比赛平台支持等);(5)为本次比赛提供媒体支持。

    此外,公司负责项目前期需要垫付的相关费用。在没有其他赞助款到位的前提下,公司将先行垫付项目启动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