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
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3-010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194号)》,对意见函中提到的有关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说明和解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审核意见回复说明内容公告如下:
一、请按照年报准则要求,在“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2013年收入、费用和成本计划以及年度经营目标。
回复:
2013年公司仍将遵循“保收益、续清理、谋发展”的总体经营战略开展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做好相关租赁业务,继续开展部分风险较低的地板贸易业务,预计这两部分业务的收入、费用及净利润水平与2012年相比不会有太大变化。同时公司将继续清理大丰地区资产,但清理进度具有不确定性。
2013年公司争取各项经营指标不低于2012年。
二、请说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以前年度计提的大额坏账准备长期未核销的原因。
回复:
截至2012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732.04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7673.61万元,应收账款净额为58.44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7061.04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4388.26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为2672.78万元。
公司根据会计制度的谨慎性原则,针对公司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但公司未放弃对相关应收款项的催讨,并于2006年起针对有偿还可能的应收款项专门成立了催讨小组,委派专人全力催讨,近年来已累计回收应收款项4515.11万元,有效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故公司未核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大额坏账准备。
公司现已着手对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的情况进行梳理,将形成专项报告,拟向董事会汇报并申请核销。因相关款项涉及债务人数量众多,并且主管税务部门对核销事项审批严格,公司将在各款项符合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条件后及时核销。
三、请说明预付款项中超过1年以上未结转的原因。
回复:
截至2012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为139,681.51元,其中超过1年以上为87,528.06元;主要为公司采购商品支付一些款项,其中浙江贝亚克木业有限公司13,649.53元,常州市格林思宝木业有限公司12,450.92元,上海戴尔马克木业有限公司45,932.47元和预付南汇供电局的电费15,495.14元。上述单位目前仍与公司发生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也在作积极催收并取得发票,预计2013年6月30日前可以处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