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魏松先生
3. 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2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5日
5.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7号升华大酒店二楼2号会议室;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6,136,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81%。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8,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8,136,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81%。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36,2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关联股东参加投票表决。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德清金磊高科强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德清金晶高科强磁有限公司)、姚锦海先生、魏松先生及其他25名非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彭金超、冯晟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