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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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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1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3日上午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表决4人、通讯方式表决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增加两名董事,即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具体修订如下:

    原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修订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2013年5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建议将此提交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周文贵先生、上官常川先生、龚严冰先生、刘国川先生、陈耿生先生、袁振林先生、黄建忠先生、戴亦一先生、张白先生等9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建忠先生、戴亦一先生、张白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13年5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并建议将此提交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文贵,男,1973年6月出生,厦门大学EMBA。曾任台湾味全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处经理、安宾超商公司经理,上海锦江麦德龙公司食品采购部采购,沃尔玛福州长城购物广场副总经理,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龙岩新华都董事长、莆田新华都万家惠公司董事长、厦门新华都董事、安溪新华都置业董事长、上海新华都董事长、上海松江新华都董事长、苏州新华都董事长、杭州华都超市董事长、英特体育董事长、新华都(福建)物流公司董事长。周文贵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721,25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32%。周文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官常川,男,196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教于安溪祥华学区,历任福建新华都百货有限公司百货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福建新华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厦门新华都董事。上官常川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308,751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4%。上官常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龚严冰,男,1976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2004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新华都集团监事会主席、福建新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三明新华都董事长、南平新华都董事长、莆田新华都万家惠公司董事、莆田新华都国货公司董事长、三明新华都物流配送公司董事长、福建新华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龙岩新华都董事、贵州新华都董事长、广东新华都董事长。龚严冰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82,450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1%。龚严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任监事会主席,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国川,男,1972年12月出生,退伍军人,大专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总裁班、厦门大学管理学院CEO班。曾任职安溪蓝田医院,历任新华都百货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新华都购物广场营运部经理、新华都购物广场漳州区域总经理。现任新华都购物广场厦门区域总经理。刘国川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880,000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刘国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耿生,男,1977年2月出生,初中学历,历任福建新华都百货有限公司电器部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福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监,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超市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泉州区域总经理,新华都集团董事。陈耿生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05%。陈耿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任董事,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袁振林,男,1970年11月出生,福建农林大学本科,上海交通大学 EMBA。曾任职于福建省贸易厅团委副书记、福建省食品总公司经济师、上海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福州生鲜采购经理、福州世纪联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杂货处处长。历任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丰泽店店长、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营运部副总监、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岩新华都辉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营运总监兼莆田新华都万家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超市事业部副总经理、营运总监兼业务发展部总监。袁振林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134,9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1%。袁振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建忠 男,1962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秘书长,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外经贸经理人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成员;全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福建省“新世纪人才”;厦门大学教学名师;福建省外经贸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外经贸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国际商务人才协会副会长;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贸系主任等职;现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浔兴拉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戴亦一,男,1967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统系副主任、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职多年。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管理学院、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常年兼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主讲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白,男,196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资本运营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高级会计师和高级审计师评委会评委。现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白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17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3日上午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小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议,提名付小珍女士、郭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时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013年5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并建议将此提交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付小珍,女,1962年2月出生,专业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4321厂财务处副处长,福建省卫生防疫站会计师,福建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新华都集团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监,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新华都集团总裁助理、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厦门新华都、泉州新华都、漳州新华都、三明新华都、龙岩新华都、南平新华都、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理事。付小珍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79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9%。付小珍女士与公司其他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担任高管职务,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郭建生,男,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省轻工进出口集团金瑞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福州顺意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人事行政总监,兼任福州新华都监事。郭建生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45,87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4%。郭建生先生与公司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1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201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年5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临时提案,并建议将此提交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时间不变,仍于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

    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10: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3年5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周文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上官常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龚严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刘国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陈耿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袁振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黄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戴亦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张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换届,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付小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郭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8号阳光城3期四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编:350003

    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表决权(股)
    8.1、董事候选人周文贵先生 
    8.2、董事候选人上官常川先生 
    8.3、董事候选人龚严冰先生 
    8.4、董事候选人刘国川先生 
    8.5、董事候选人陈耿生先生 
    8.6、董事候选人袁振林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表决权(股)
    8.7、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建忠先生 
    8.8、独立董事候选人戴亦一先生 
    8.9、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白先生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获得表决权(股)
    9.1、监事候选人付小珍女士 
    9.2、监事候选人郭建生先生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