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2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5月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2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2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2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5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86元,募集资金102,91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17.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90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20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4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到2013年4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703.71万元(包括募投项目使用21,203.71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成立子公司使用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49,176.91万元(包括募投项目未使用13,416.29万元,超募资金剩余33,781.04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1,979.58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为42,620.00万元,超募资金55,281.04万元。
前期使用前期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201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光热发电技术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拟动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2012年9月,公司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成立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2012年10月15日完成工商注册手续,目前,该公司正在按计划开展研发、市场开拓等相关工作。
2、2012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
3、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超募集资金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投资短期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并出具保本承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该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事项,公司将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