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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了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3年5月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2日-2013年5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日15:00-2013年5月3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B栋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9,48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21%。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7,4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3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02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

      本次会议前独立董事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28日公开征集投票权,会议时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李志江、罗小艳、李驰、罗明、深圳市江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中汉、郝军、刘平为关联股东,回避对下述子议案的表决。

      1.1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2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3 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4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5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6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解锁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7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或行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8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解锁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9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1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11公司实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程序、授权/授予及激励对象行权/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1.13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子议案未获通过。

      该议案未获通过。

      (2)《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李志江、罗小艳、李驰、罗明、深圳市江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中汉、郝军、刘平为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1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未获通过。

      (3) 《关于罗明、胡亮、李志君与胡建国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李志江、罗小艳、李驰、罗明、深圳市江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4%;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未获通过。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6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8%;反对11,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武孝晨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3月15日、2013年4月26日分别披露了2012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3年5月9日(星期四)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B栋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

      采用现场接待方式

      四、预约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3年5月7日至8日8:30-12:00、14:30-17:30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万建平;电话:0755-29199416;传真:0755-33236389;邮箱:wanrun@mason-led.com。

      五、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李志江先生;董事、总裁罗明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郝军先生;财务总监卿北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六、注意事项

      (1)请来访个人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方便公司针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七、关于后续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说明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高接待效率,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公司后续将把年度报告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时间与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时间进行整合,即将“公司投资者接待日设定为定期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修改为“公司投资者接待日设定为定期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年度报告除外,届时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参与交流)”,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和支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