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崔建国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272,72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大会。
四、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九)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以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一)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二)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兆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三)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有效票数272,722,800股,同意票272,722,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