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拟将“新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剩余资金20,266.27万元用于收购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人持有的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70%的股权。本次拟变更资金使用方向的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34.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公告》)。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用2.45亿元收购恒丰公司70%的股权,其中募集资金20,266.27万元,自有资金4,233.73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恒丰公司7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7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新项目名称: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内容金额:20,266.27万元;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达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现将该事项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41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999,4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等人民币18,866,08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133,393.00元,投资款划转过程中产生的银行利息29,333.33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162,726.3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出具的会验字[2011]第44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上海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
| 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
|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 | 34,000 | 23,800 |
|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 37,000 | 37,000 |
| 合计 | 71,000 | 60,800 |
2、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4月30日,“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项目已投14,850万元,尚节余资金202,662,726.33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方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剩余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变更。公司拟用24,500万元收购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人持有的占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70%的股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0,266.27万元,其余使用自有资金4,233.73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恒丰公司70%的股权。本次拟变更资金使用方向的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34.40%。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由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迅公司”)具体实施,项目总投资37,000万元,均由公司负责筹措,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分期投入。该项目在2011年2月21日如期开工建设,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在2011年10月转入正常生产,产能尚未达产;又因公司已在广东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拟对尚未投入使用的20,266.27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收购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人持有的占恒丰公司7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恒丰公司70%的股权。
三、变更募集资金拟收购股权的基本情况
1、收购公司概述
恒丰公司于2001年7月注册成立,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凤凰路26号,注册资本为1,289.21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巧英女士,恒丰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孙巧英 | 539.2158 | 41.825% |
| 2 | 何如森 | 232.4758 | 18.032% |
| 3 | 上海衡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4.00 | 11.945% |
| 4 | 上海开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7.7942 | 12.240% |
| 5 | 常州嘉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2.06 | 4.814% |
| 6 | 李保刚 | 44.00 | 3.413% |
| 7 | 许怀春 | 35.00 | 2.715% |
| 8 | 何梅芳 | 25.68 | 1.992% |
| 9 | 李昊 | 13.20 | 1.024% |
| 10 | 楚英华 | 25.7842 | 2% |
| 合计: | —— | 1,289.21 | 100% |
恒丰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拉丝加工及生产废料回炉加工;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的销售;镀银丝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恒丰公司主要经营及财务情况(合并)如下表: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营业收入(万元) | 8,721.78 | 39,167.17 | 40,460.66 | 25,640.63 |
| 净利润(万元) | 483.17 | 3,859.48 | 4,041.74 | 1,862.21 |
| 总资产(万元) | 30,766.73 | 31,737.69 | 27,923.98 | 11,267.78 |
| 净资产(万元) | 19,714.02 | 19,230.84 | 15,670.11 | 2,928.37 |
| 净资产收益率 | 2.45% | 20.07% | 25.79% | 63.59% |
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2011年度、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度、2013年1-3月。
2、收购资金的使用规模
(1)根据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评报字(2013)第1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定估算,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在2013年3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值为26,297.31万元。
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3年3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收益法评估结论为37,567.58万元,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为19,878.10万元,增值额为17,689.48万元,增值率为88.99%。
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3年3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21,131.51万元,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为19,878.10万元,增值额为1,253.41万元,增值率为6.31 %。
(2)按照恒丰公司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19,230.84万元及未来3.7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止)预计净利润(以2012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3,859.48万元为基准)计算70%股权价值为23,592.72万元。
恒丰公司成立于2001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有一定的品牌优势,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期,综上所述,双方协商确定70%股权收购价格为24,500万元。
3、收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该股权的收购将能发挥各自的资本、资源和知识产权优势,产生竞争优势,特别是公司以资本和市场运作经验带动恒丰公司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经营销售业绩;同时通过对恒丰公司的股权控股也利于公司丰富品牌及产品结构、提升资产盈利能力、延伸高端产品产业链。
4、收购股权经济效益预测
恒丰公司2013年3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19,714.02万元,2013年恒丰公司前三年(2010年1,862.21万元、2011年4,041.74万元、2012年3,859.48万元)平均净利润为3,254.48万元,根据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评估所采用的收益法测算,预计2013年恒丰公司净利润4,801.99万元,2013年1-3月实现净利润为483.17万元,以2013年预计利润为基准,预测2014年-2018年可实现净利润数额见下表:
| 时间(年) | 2013年1-3月 | 2013年4-12月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利润总额 | 580.85 | 5,137.20 | 7,046.71 | 7,600.49 | 7,849.71 | 7,900.40 | 7,900.40 |
| 所得税(15%,25%) | 97.68 | 818.38 | 1,259.61 | 1,390.26 | 1,464.49 | 1,490.55 | 1,490.55 |
| 净利润 | 483.17 | 4,318.82 | 5,787.11 | 6,210.23 | 6,385.22 | 6,409.85 | 6,409.85 |
| 按70%股权计算的净利润 | 338.22 | 3,023.17 | 4,050.98 | 4,347.16 | 4,469.65 | 4,486.90 | 4,486.90 |
综上所述,年均投资收益率17.14%,静态投资回收期5.58年。
四、收购股权风险提示
1、经营风险:
恒丰公司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经营方式、国家政策等变化,而导致收购的资产及业务的资产质量及收入水平下降、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技术风险:
一方面特种导体行业的下游客户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技术领域较多,对技术和工艺要求极高。
另一方面随着移动通信、微波通信、广播电视、隧道通信、通信终端、军用电子、航空航天领域的技术不断进步,上述领域对内导体等产品性能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如果恒丰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的能力,无法生产出符合相关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则有失去市场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恒丰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和纯银,电解铜及纯银成本占导线产品总成本的比例约为90%。国内电解铜价格及纯银价格受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价格的影响,虽然公司产品定价采用电解铜价、银价与加工费相分离的方式定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了电解铜价格和银价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如果公司不能将铜价和银价的波动完全和及时地转移,则会造成产品售价上升低于单位主营业务成本的上升,从而导致加工费水平及毛利率的下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更好地集中优势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同意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意见;
3、监事会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8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使用2.45亿元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7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丰富品牌及产品结构、提升资产盈利能力、延伸高端产品产业链,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拟使用资金2.45亿元收购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人所持有的占恒丰公司70%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孙巧英、何如森是恒丰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二者是夫妻关系且持有恒丰公司59.857%的股权,在恒丰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为恒丰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方共持有恒丰公司83.323%的股权。何如森、孙巧英的关联方同意并授权何如森代表其本人与公司签订股权收购相关事项。
上述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孙巧英 | 539.2158 | 41.825% |
| 2 | 何如森 | 232.4758 | 18.032% |
| 3 | 上海衡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4.00 | 11.945% |
| 4 | 常州嘉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2.06 | 4.814% |
| 5 | 许怀春 | 35.00 | 2.715% |
| 6 | 何梅芳 | 25.68 | 1.992% |
| 7 | 楚英华 | 25.7842 | 2% |
| 合计: | —— | 1,074.2158 | 83.323% |
(1)上海衡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崇明县长兴镇北兴村凤西路1512号130室
法定代表人:何园方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股东:何园方(出资伍拾万元),何如森、孙巧英两人的儿子
该公司持有恒丰公司 11.945%股份
(2)常州嘉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天宁区三堡路8号
法定代表人:何洪年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股东:何洪年(出资伍拾万元),何如森先生的姐姐
该公司持有恒丰公司4.814%股份。
(3)孙巧英,女,中国,恒丰公司股东,持有恒丰公司41.825%股份。
(4)何如森,男,中国,恒丰公司股东,持有恒丰公司18.032%股份
(5)何梅芳,女,中国,恒丰公司股东,持有恒丰公司1.992%股份。何如森、孙巧英两人的女儿
(6)许怀春,男,中国,恒丰公司股东,持有恒丰公司2.715%股份。
(7)楚英华,女,中国,恒丰公司股东,持有恒丰公司2.00%股份。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凤凰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孙巧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9.21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2000035561
成立日期:2001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拉丝加工及生产废料回炉加工;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的销售;镀银丝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公司历史沿革见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评报字(2013)第1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中“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2、三年又一期恒丰公司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及经营(合并)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26,001.35 | 23,694.05 | 20,967.67 | 9,378.63 |
| 非流动资产 | 4,538.85 | 8,043.64 | 6,956.30 | 1,889.15 |
| 资产总额 | 30,540.20 | 31,737.69 | 27,923.97 | 11,267.78 |
| 流动负债 | 10,626.10 | 12,506.85 | 11,932.66 | 8,339.41 |
| 非流动负债 | 36.00 | 321.20 | ||
| 负债总额 | 10,662.10 | 12,506.85 | 12,253.86 | 8,339.41 |
| 净资产 | 19,878.10 | 19,230.84 | 15,670.11 | 2,928.37 |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营业收入(万元) | 8,721.78 | 39,167.17 | 40,460.66 | 25,640.63 |
| 净利润(万元) | 483.17 | 3,859.48 | 4,041.74 | 1,862.21 |
| 总资产(万元) | 30,766.73 | 31,737.69 | 27,923.98 | 11,267.78 |
| 净资产(万元) | 19,714.02 | 19,230.84 | 15,670.11 | 2,928.37 |
| 净资产收益率 | 2.45% | 20.07% | 25.79% | 63.59% |
(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12月30日、2013年1-3月。)
3、根据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评报字(2013)第1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定估算,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方70%在2013年3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值为26,297.31万元。
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3年3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收益法评估结论为37,567.58万元,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为19,878.10万元,增值额为17,689.48万元,增值率为88.99%。
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13年3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21,131.51万元,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净资产(母公司)账面价值为19,878.10万元,增值额为1,253.41万元,增值率为6.31 %。
4、按照恒丰公司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及未来3.75年预计净利润(以2012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基准)计算70%股权价值为23,592.72万元。
恒丰公司成立于2001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有一定的品牌优势,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期,综上所述,双方协商确定70%股权收购价格为24,500万元。
四、收购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乙方)将按24,500万元受让孙巧英、何如森及其关联人(甲方)持有的占恒丰公司70%股权。
协议约定:
1、转让价款及计价依据
本次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以该部分股权在2013年3月31日的评估值26,297.31万元为基础(皖国信评报字[2013]第133号),参照恒丰公司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及未来3.75年预计净利润(以2012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基准)之和23,592.72万元,双方进行协商作价。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500.00万元。
2、转让股权基准日及相关损益的归属
双方确定转让股权基准日为2013年3月31日,在此转让股权基准日前损益归恒丰公司各股东所有;在此转让股权基准日后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损益归精达股份所有。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
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2.45亿元,在本协议生效后,精达股份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
4、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涉及土地、房产尚未办理完结相关产权手续的,甲方承诺继续协助恒丰公司办理完毕,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办理形成损失的,则甲方承诺以现金方式补足给恒丰公司。
5、在完成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恒丰公司股权为70%,何如森、孙巧英夫妇在恒丰公司持有的股权为30%,除上述两股东外,恒丰公司不再有其他持股人。
6、变更或生效条款
本协议的生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何如森、孙巧英夫妇与恒丰公司现有股东上海开物投资合伙企业、李保刚、李昊签订16.67%的股权收购合同(该合同双方已于2013年4月19日签订);
●何如森、孙巧英的关联方同意并授权何如森代表其本人与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本协议书应有协议各方及授权代表签章。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股权的收购将能发挥各自的资本、资源和知识产权优势,产生竞争优势,特别是公司以资本和市场运作经验带动恒丰公司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经营销售业绩;同时通过对恒丰公司的股权控股也利于公司丰富品牌及产品结构、提升资产盈利能力、延伸高端产品产业链。
六、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
恒丰公司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经营方式、国家政策等变化,而导致收购的资产及业务的资产质量及收入水平下降、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技术风险:
一方面特种导体行业的下游客户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技术领域较多,对技术和工艺要求极高。另一方面随着移动通信、微波通信、广播电视、隧道通信、通信终端、军用电子、航空航天领域的技术不断进步,上述领域对内导体等产品性能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如果恒丰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的能力,无法生产出符合相关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则有失去市场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恒丰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和纯银,电解铜及纯银成本占导线产品总成本的比例约为90%。国内电解铜价格及纯银价格受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价格的影响,虽然公司产品定价采用电解铜价、银价与加工费相分离的方式定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了电解铜价格和银价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如果公司不能将铜价和银价的波动完全和及时地转移,则会造成产品售价上升低于单位主营业务成本的上升,从而导致加工费水平及毛利率的下降。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评报字(2013)第1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3】1786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该次股东大会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2、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3年5月17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名称 | 议案代号 |
|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 | 1 |
| 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 2 |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上述文件;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会议开始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分。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精达股份三楼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62)2809086
(3)联系人:胡孔友、周江
(4)传真:(0562)2809086
(5)邮政编码:24406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77;投票简称:精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1 |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 2.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己的意思表决。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在“□”中打“√”) |
| 1 |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 | 赞同□ 反对□ 弃权□ |
| 2 | 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 赞同□ 反对□ 弃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后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基本规则
1、投票代码:738577 投票简称:精达投票
2、买卖方向:买入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表决方法:
本次大会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法按以下方式申报: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议案 | 738577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 2 | 关于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 738577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对表决项1项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对表决项1项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对表决项1项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