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3-02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3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63%的股份)提出的书面提议,提议将公司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将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该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已刊登于2013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有关“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议案后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六)《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七)《关于选举柯树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关于选举柯少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九)《关于选举孙锐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关于选举徐福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一)《关于选举余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二)《关于选举宋秀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三)《关于选举谢成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四)《关于选举季小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五)《关于选举孔徐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六)《关于选举全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七)《关于选举丁一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八)《关于选举许秋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七至议案十八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五、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投票。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七、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者身份证及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卫
电 话:0754-88116066-188
传 真:0754-88105160
地 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公司六楼会议室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 |||
| 3 | 审议《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 | 审议《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 | 审议《关于修订〈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6 | 审议《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以下为累积投票表决事项 | ||||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的表决权数 | ||
| 7 | 审议《关于选举柯树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8 | 审议《关于选举柯少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9 | 审议《关于选举孙锐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0 | 审议《关于选举徐福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1 | 审议《关于选举余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2 | 审议《关于选举宋秀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3 | 审议《关于选举谢成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4 | 审议《关于选举季小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5 | 审议《关于选举孔徐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6 | 审议《关于选举全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7 | 审议《关于选举丁一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18 | 审议《关于选举许秋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投票说明:
1、议案1-议案6的表决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议案7-议案13选举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x6,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果直接打“√”,表示直接将表决权数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若股东填写的表决权数总和大于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则对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均无效。
3、议案14-议案16选举公司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x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果直接打“√”,表示直接将表决权数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若股东填写的表决权数总和大于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均无效。
4、议案17与议案18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x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果直接打“√”,表示直接将表决权数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若股东填写的表决权数总和大于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则对监事候选人的表决均无效。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 委托人证件号码: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股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受托人(签字): |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3-02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公告》。
近日,公司以现金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抚松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抚松公司”)进行增资,其中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以现金9,482.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太安堂(亳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亳州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896.42万元增加注册资本、7,585.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太安堂抚松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太安堂亳州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896.42万元。
目前,公司对太安堂抚松公司和太安堂亳州公司的增资事宜已办理完毕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太安堂抚松公司和太安堂亳州公司已分别取得抚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太安堂抚松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仟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注册号为“220621000021623”。
太安堂亳州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仟万元”变更为“人民币贰仟捌佰玖拾陆肆仟贰佰元”,注册号为“341600000041080(1-1)”。
完成本次增资及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太安堂抚松公司100%股权不变,公司持有太安堂亳州公司100%股权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