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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3-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3-02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李祥俊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州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曹柏青先生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沈志龙先生和曹柏青先生。鉴于持续督导期已于2012年12月31日止,但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附: 曹柏青先生简历

      曹柏青,男,保荐代表人,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7年,具有丰富的企业改制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经验。现任广州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其负责和参与的项目包括: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新股发行上市融资项目;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并购重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