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曾就公司发生的三起房屋租赁纠纷诉讼的情况进行了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3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有面子餐饮的诉讼进展
近日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主持执行和解,公司与有面子餐饮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就定西路971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和解事宜达成一致,有面子餐饮已按时搬离系争房屋。公司已获得房屋租赁逾期使用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350,254.43元。
上述费用将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但具体账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与艳阳天旅馆的诉讼进展
近日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主持执行和解,公司与艳阳天旅馆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就延安西路1431弄21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和解事宜达成一致,艳阳天旅馆已按时搬离系争房屋。公司已获得房屋租赁逾期使用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864,854.82元。
上述费用将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但具体账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与威泉反光的诉讼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威泉反光的民事上诉状和姜明娴、孔小琦的的民事上诉状,威泉反光及姜明娴、孔小琦都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有关判决并依法改判。
截止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公司将持续披露本案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与有面子餐饮的执行和解协议书
(二)公司与艳阳天旅馆的执行和解协议书
(三)民事上诉状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