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3-015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75199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134,120,6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43.1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4,120,660股。同意:134,120,6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比例为100%,通过本议案。
2、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4,120,660股。同意:134,120,6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比例为100%,通过本议案。
3、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4,120,660股。同意:134,120,6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比例为100%,通过本议案。
4、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4,120,660股。同意:134,120,6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比例为100%,通过本议案。
5、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4,120,660股。同意:134,120,6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比例为100%,通过本议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201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336,056.22元,向全体股东分派了2011年度应分配现金股利,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72,725,938.24元,2012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4,716,994.46元。
本次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311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3,345,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42%;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6、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4,120,660股。同意:134,120,6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比例为100%,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7、 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4,120,660股。同意:134,120,6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比例为100%,通过本议案。
公司分别收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磊事务所)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来函,中磊事务所江西分所专业团队拟整体加入大信事务所。
鉴于此,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同时,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达健、张乐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