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3-01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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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宗明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林孝帮先生、陈荣先生因事请假);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钱东伟先生、梁明富先生因事请假);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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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刘超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闽理非诉字[2013]第0038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大会主持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