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证券代码:600867 编号:临 2013—01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9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9名,代表股份348,668,64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776,212,521股的44.9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一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79,599,069.00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59,906.9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3,108,652.80元,减去2012年按照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红利155,242,504.20元(含税)后,2012年度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809,505,310.70元。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776,21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55,242,504.2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654,262,806.50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截止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4,544,240.34元,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776,21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55,242,504股,尚余资本公积99,301,736.34 元。转增后,股本总数由776,212,521股增加到931,455,025股。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48,668,6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它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
同意73,426,52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淑芬、李宗毅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及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