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2013-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泰复实业 公告编号:2013-037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8日接公司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来函,丰原集团因经营需要于2013年5月3日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丰原集团本次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参与交易的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交易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天) |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65 | 182 |
二、丰原集团累计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交易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天) | 办理时间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10 | 186 | 2013年2月28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65 | 182 | 2013年5月3日 |
三、丰原集团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原持股数量 (万股) | 比例 (%) | 首次办理 | 本次办理 | ||
交易后持股数量(万股) | 比例 (%) | 交易后持股数量(万股) | 比例 (%) | |||
无限售流通股 | 4592.9053 | 9.72% | 2882.9053 | 6.10% | 1517.9053 | 3.21% |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丰原集团的意见行使;
(三)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丰原集团。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