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
201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2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期 ,《大江南证券》发表了“研发费用连年不达标,佳电股份被指伪高新”的文章,涉及传闻如下:
传闻1:公司存在 “伪高新”嫌疑;
传闻2:研发人员构成模糊;
传闻3:研投比例不达标。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传闻1不属实
《大江南证券》在文章中提到的“伪高新”主体为上市公司,而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公司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二)传闻2不属实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而非单指技术人员。
(三)传闻3不属实
截止2012年末,子公司研究开发人员349人,员工总数2558人,占比13.6%;研发投入8,1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270,297万元,占比3%,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特别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