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信息披露
  • 5:信息披露
  • 6:公司
  • 7:市场
  • 8:艺术资产
  • 9:互动
  • 10:书评
  • 11:股市行情
  • 12:市场数据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3年5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1版:信息披露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3-028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4月26日和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和《关于对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简称和投票代码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9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

      (一)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逐项表决)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4、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和相关限售规定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

      7、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8、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程序

      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0、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

      12、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三)关于提请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一)的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议案(二)、议案(三)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37,投票简称:海美投票

      3、在投票当日,“海立美达”“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其中:议案1项下有多项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对议案1中子议案1.1进行表决,1.02元代表对议案1中子议案1.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如下申报股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投票举例

      (1)如某股东想对公司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想对议案3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7、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3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至3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联系电话: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联系人:亓秀美女士:

      电子邮箱:bookandqi@sina.com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3年5月14日召开的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进行公证。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股 东 登 记 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