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3-1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证券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辛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126,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6%。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张荣富、吴小青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327,9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790,000股;弃权8,6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27,9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790,000股;弃权8,6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326,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791,000股;弃权8,60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母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96,121,138.0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96,121,138.0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612,113.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222,878.42元,减去2011年股利61,645,997.7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9,085,904.92元。
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02,300,7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同时每10股送红股1股,每股面值1元。现金股利计25,115,036.10元,送股计50,230,072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552,530,794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184,326,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791,000股;弃权8,60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26,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799,600股;弃权0股。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与抵押事项的议案》
同意: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21.5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32亿元。2、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额度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9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各商品房承购人申请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2亿元。3、公司所属地产子公司以评估值约8.10亿元的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185,126,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185,116,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00股;弃权8,600股。
(八)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13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支付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2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185,125,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1,00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适时减持莱宝高科股票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适时出售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持有莱宝高科股票(002106)不超过1,500万股,占莱宝高科总股本的2.13%;在授权减持期间,若因送股、转股派生出新增股份,则相应调增本次授权减持的股数。
表决结果:同意185,126,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肖杰安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肖杰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得票结果如下:
赞成184,335,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790,000股;弃权1,000股。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荣富 吴小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1日
证券简称:深天健 证券代码:000090 编号:2013-1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表决人数5名,实际表决人数5名。会议由监事肖杰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肖杰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监事会主席肖杰安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肖杰安先生简历
肖杰安先生,1964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讲师。1988年7月至1995年9月,历任河南大学政治系、管理科学系助教、讲师;1995年9月至2005年9月,历任深圳市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副处长;2005年9月至2010年1月,历任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2011年8月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处长。2013年5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