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3-01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
2、 召开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徐井宏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数78,446,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徐扬和郭伟律师出席了本此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78,446,497股。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补选王济武先生、雷霖先生和陈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为:
王济武先生:同意78,446,4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雷霖先生:同意78,446,4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陈嵘先生:同意78,446,4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10、补选周海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78,446,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二)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合计代表股份数76,332,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2,113,723股。
同意2,113,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徐扬、郭伟
3、 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11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3-01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5月10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王济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济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补选王济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补选雷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