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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类户监管升级 银行理财户与自营户间交易被停
    201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丙类户监管升级

      银行理财户与自营户间交易被停

      ⊙记者 王媛 ○编辑 孙忠

      

      监管层针对丙类户的清理正逐项落实。昨日早间,多家银行交易员向记者证实,9日,中债登以窗口指导的方式,要求一些商业银行即日起,银行的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及理财账户之间,均不得办理债券交易结算。

      业内人士指出,该新规“一箭双雕”,既有效规范了丙类户的交易行为,也间接规范了银行理财“资金池”模式,理财产品将受到较大冲击,收益率或受影响。

      连续出台细则清理丙类户

      继本周丙类户被禁止买入业务后,该措施成为又一项针对丙类户的交易规范细则。所谓的银行理财户,是指商业银行以理财产品管理人的名义,在银行间债市开设的账户,多数为丙类户。

      通知同时要求,在9日当天发生银行理财户与自营户之间进行债券交易的,须于10日下午三点前进行反向交易,这也意味着,未来理财户与自营户之间的交易将被杜绝。

      此前,当银行新老理财产品发行对接期间,若遇到赎回较大,资金不能及时“衔接”,自营户可为理财户垫资,但新规将理财户和自营户的债券交易“斩断”后,业内担心,理财产品或出现流动性危机。

      “新老理财产品资金若没有衔接上,将考验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销售的能力。”某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网点较多的大行来说,销售理财产品能力较强,该影响也有限,但对一些销售能力差的小型银行来说,冲击将更大。

      有助规范“资金池”模式

      近年来,银行理财已成为债券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之一,理财户的存在,对债券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尽管多数理财户投资债券多持有到期,交易型的仅占少数,但由于理财产品的期限多为1年以下,而较高收益的债券如中票,城投债等多为3年以上品种。因此,为博取较高收益率,银行理财产品多采用“期限错配”的运作方式。

      某大行负责理财户的人士告诉记者,“在此背景下,由于不同的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有限制,如保本产品与非保本产品之间,为博取更高收益率,或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而新规出台后,这种利益输送的可能性降低,投资标的或更为明确。多位市场人士认为,若后续继续有针对理财户的严格政策,将改变银行理财户的投资模式。

      上述人士指出,一旦前述政策严格执行,理财户的自主定价灵活性将受影响,很难拿到一个收益明确的投资标的,也要按市场波动估值,就不可能给客户一个明确的预期投资品收益,这将极大考验银行的投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