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招商银行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2年年报部分内容的补充更正公告
  •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商领先企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  
    2013年5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A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9版:信息披露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招商银行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2年年报部分内容的补充更正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商领先企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5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现场出席6名,通讯参加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请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星电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4月17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7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3年5月13日下午2:00在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楼六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76,458,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2.40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6名,董事吴敏先生、李山先生和曹晓珑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76,458,750100%00.00%00.00%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76,458,750100%00.00%00.00%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76,458,750100%00.00%00.00%
    4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5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6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7关于2013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8关于201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9关于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12关于公司2013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13关于公司向四川雅安灾区捐款的议案376,458,750100%00.00%00.00%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予以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郭晓雷、张帆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8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