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明珠湾区(珠江区域)开发基金投资服务协议》的公告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3-02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明珠湾区(珠江区域)开发基金投资服务协议》的公告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因拟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停牌。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3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将于2013年5月14日开市起复牌。现将公司签署协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项目背景
南沙新区位于广州市南端,总面积803平方公里,是珠江三角洲的地理几何中心,距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是广州通向海洋的唯一通道,也是连接珠江口两岸城市群的枢纽,战略地位十分重要。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家在经济发展引擎地区设立的又一个重要的国家级战略新区。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国家赋予了南沙新区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重要历史使命。南沙新区将全力实施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从容建设”核心理念,著力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准的综合服务枢纽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
2、合作概述
为响应国家的总体规划,助力南沙新区改革发展,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鼎晖投资、本公司及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置地”)四方,于2013年5月13日在广州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国家级战略新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广州南沙新区香港推介会”上签订《明珠湾区(珠江区域)开发基金投资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投资开发明珠湾区珠江区域。
四方协定,本协议为本次合作基础,具体合作内容以正式合同为准。
本次拟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介绍
1、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承担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
2、鼎晖投资
鼎晖投资成立于2002年,是专注于投资中国市场的大型私募股权基金,目前管理基金规模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地产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鼎晖的投资人包括100多家国际和中国的机构投资人,其中有主权基金、各国养老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捐赠基金、家族基金等。
3、广东建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建华置地是一家专注于投资控股住宅商业地产项目,专业从事地产项目开发、管理的企业,拥有包括规划设计、建筑施工、项目开发管理、项目招商运营的专业团队。目前集团主要投资的房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超过30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超过500万㎡。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各方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发起与募集基金,一期规划总金额约160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明珠湾区珠江区域启动区建设开发。
1、项目简介
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基金引导开发模式,目标将明珠湾区珠江区域建成集岭南水乡特色总部办公、创意产业园、高端商业、生态居住、先进服务配套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项目。项目将融合南沙岭南水乡文化、景观,呈现现代先进城市管理理念、生态绿色、智慧等现代都市特点。
合作各方按照南沙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新区开发建设期内共同投资和建设。
2、合作方式
拟由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企,与鼎晖投资、普邦园林、建华置地作为发起人,设立基金项目开发公司,由该基金项目公司负责南沙新区明珠湾区珠江区域启动区的基础及景观建设、组团用地精细开发、具体项目用地招商出让建设等。具体合作方式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普邦园林的服务范畴
利用技术、文化和地缘优势,为打造明珠湾区珠江区域的城市园林生态空间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将项目打造成具有岭南特色的“钻石水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开拓了基金引领园林项目的创新模式,有效分散项目风险;
2、本次项目合作有助提升公司承接城镇化园林景观项目的综合能力,有利于拓展公司市政园林业务的市场空间,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3、本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公司与其他合作方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相关后续合同能否落实存在一定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金额160亿元人民币为项目总体投资预估数。项目实际总投资额、园林景观投资额以及公司所占投资的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本协议后期还需签订具体的园林景观建设合同。合同的签订时间、金额、工期均具有不确定性;
4、本协议受甲方征地拆迁进度的影响,实际开工竣工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5、本协议投资金额较大,履行期较长,存在因其他方履约能力受限而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因时间和环境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甚至取消的风险;
6、本协议投资周期较长,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不会产生影响,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7、由于协议投资金额较大,项目的进度会受到融资情况的影响,四方的合作模式须根据区域的总体详规在分布实施的过程中方能确定。
8、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明珠湾区(珠江区域)开发基金投资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