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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3-05-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6,6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0,02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 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9,128,00074.17%  39,564,000 39,564,000118,692,00074.17%
    1、其他内资持股76,512,00071.72%  38,256,000 38,256,000114,768,00071.72%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46,912,00043.97%  23,456,000 23,456,00070,368,00043.97%
    境内自然人持股29,600,00027.75%  14,800,000 14,800,00044,400,00027.75%
    2、高管锁定股2,616,0002.45%  1,308,000 1,308,0003,924,0002.4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7,552,00025.83%  13,776,000 13,776,00041,328,00025.83%
    人民币普通股27,552,00025.83%  13,776,000 13,776,00041,328,00028.28%
    三、股份总数106,680,000100.00%  53,340,000 53,340,000160,020,000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60,02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

    咨询联系人:金跃国

    咨询电话:0512-68327201 传真:0512-68073999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