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合同的公告
  •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杨德鑫先生辞职的公告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3年5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A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8版:信息披露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合同的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杨德鑫先生辞职的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1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0,6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

    由于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至此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8400股已行权,造成最新股本总数为160,688,4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际权益分派方案有所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68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9984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99858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4985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99477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997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999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688,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1,368,395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955林国芳
    201*****023施建平
    300*****048陈国红
    400*****110柯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0,120,00074.76%  120,113,717 120,113,717240,233,71774.75%
    3、其他内资持股120,120,00074.76%  120,113,717 120,113,717240,233,71874.75%
      境内自然人持股120,120,00074.76%  120,113,717 120,113,717240,233,71874.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0,560,00025.24%8400 40,566,278 40,574,67881,134,67825.25%
    1、人民币普通股40,560,00025.24%8400 40,566,278 40,574,67881,134,67825.25%
    三、股份总数160,680,000100%8400 160,679,995 160,688,395321,368,395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21,368,395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09923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首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数量及行权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

    咨询联系人:胡振超 詹娟

    咨询电话:0755-26055091 传真电话:0755-2605507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