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保定天鹅 公告编号:2013-021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有否决提案,否决提案如下:
(7)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15:00至2013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集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5,207,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28%。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股份364,05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068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149,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5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360%;反对60,643,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620%;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5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360%;反对60,60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520%;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19,8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275%;反对60,636,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605%;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5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360%;反对60,643,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620%;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5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360%;反对60,60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520%;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5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360%;反对60,60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520%;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于志强回避表决。同意501,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8197%;反对60,608,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1104%;弃权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698%。
(2)表决结果:议案未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于志强、王三元回避表决。同意497,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8139%;反对60,608,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1163%;弃权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698%。
(2)表决结果:议案未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82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995%;反对60,33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1885%;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2013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5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360%;反对60,60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520%;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56,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360%;反对60,600,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520%;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2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519,8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7275%;反对60,687,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4.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孔维健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股票简称:保定天鹅 股票代码: 000687 公告编号: 2013-022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许双全先生、章永福先生、叶永茂先生、张莉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东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俊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三年。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小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三元先生、张志宏先生、路喜英先生、季长彬先生、周腊权先生、李斌先生、于志强先生、李建伟先生、刘志超先生、王秉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季长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董事长王东兴
委员:独立董事张莉、独立董事叶永茂、董事王小虎、董事许深、董事王长峰、董事于志强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张莉、独立董事叶永茂、董事王东兴
三位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张莉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章永福、独立董事许双全、独立董事张莉
三位委员选举独立董事章永福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许双全、独立董事章永福;董事王东兴。
三位委员选举独立董事许双全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简历:
◆董事长:王东兴
王东兴先生:(一)1971年10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北办事处信息部经理,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音像中心负责人,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音像中心主任,上海证券报社河北版主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中国恒天集团副总裁,保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总经理:王小虎
王小虎先生:(一)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纺织工业部经济研究中心调研处副处长、《纺织经济研究》副主编,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贸易部副经理,香港新伟思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贸易一部经理,2004年11月-2011年11月任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王三元
王三元先生:(一)1962年3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原保定化纤厂分厂副厂长、分厂厂长,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3588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张志宏
张志宏先生:(一)1963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进入保定化纤厂工作,曾任保定化纤厂研究所技术员、保定化纤厂技改物资处处长助理、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纺丝一分厂副厂长、纺丝四分厂厂长、生产技术处处长、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纺丝二分厂厂长等职,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路喜英
路喜英先生:(一)195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保定地区化工局科员,保定化纤厂科员,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处副处长,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处长,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季长彬
季长彬先生:(一)197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2年5月至2009年11月宏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1月至2010年10月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6月恒天地产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2年6月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周腊权
周腊权先生:(一)197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任干部、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斌
李斌先生:(一)1974年6月出生,1995毕业于河北大学历史系,曾任上海证券报社河北办事处记者,新华社河北分社新闻信息中心新闻供稿部副主任、电视节目部主任,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驻邢台特派记者,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于志强
于志强先生:(一)1956年8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唐山钢铁公司技术干部,保定化纤厂环保办公室技术干部、保定化纤厂废水处理场副主任,保定化纤厂环境保护管理处副处长、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处处长、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5024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李建伟
李建伟先生:(一)196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1月至2011年4月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恒天纤维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刘志超
刘志超先生:(一)1965年7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助理经济师。曾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处副处长、处长,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王秉哲
王秉哲先生:(一)196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原保定化纤厂涤纶分厂前纺车间副主任、主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处副处长、物资供应处副处长、安技处副处长、环保处处长,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分公司副经理,保定金雁纸业有限公司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现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刘俊超
刘俊超女士:198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助理经济师。2007年7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12年5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3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俊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俊超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盛兴西路1369号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55
办公电话:0312-3322262
办公传真:0312-3322055
电子邮箱:ljcbdte@sina.com
股票简称:保定天鹅 股票代码: 000687 公告编号:2013-023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凌芃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16日
附件:
简历:
◆监事会主席:凌芃
凌芃先生:(一)195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及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高级副总经理,现离岗。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0 股;
(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提案的审议情况,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 2013年4月 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内容。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10:00在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通知的内容相一致;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会议召开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5月14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5,207,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28%。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股份364,05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068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149,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3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查验,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之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下列议案:
(1)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于志强回避表决。同意501,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8197%;反对60,608,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1104%;弃权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698%。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上述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于志强、王三元回避表决。同意497,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8139%;反对60,608,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1163%;弃权4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698%。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7)、(8)项议案以外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田 予
经办律师:叶正义 孔维健
201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