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2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冯涛、冯波、孙集平、叶如棠、郝吉明及王继德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兴业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为一年,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对外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对外基本授信额度,该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项下,期限为一年,用于补充本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制定<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反舞弊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