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04月2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12,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0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05月27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0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0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0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22 | 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636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 | 08*****349 | 山东康乾投资有限公司 |
4 | 08*****703 | 上海双建生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5 | 08*****814 | 宁波万商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 | 01*****957 | 夏春良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05月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送(转)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3,036,500 | 50.84% | 128,125,550 | 311,162,050 | 50.84% |
其他内资持股 | 183,000,000 | 50.83% | 128,100,000 | 311,100000 | 50.83%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77,000,000 | 49.16% | 123,900,000 | 300,900,000 | 49.16%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000,000 | 1.67% | 4,200,000 | 10,200,000 | 1.67% |
高管股份 | 36,500 | 0.01% | 25,550 | 62,050 | 0.0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6,963,500 | 49.16% | 123,874,450 | 300,837,950 | 49.16% |
合计 | 360,000,000 | 100.00% | 252,000,000 | 612,0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12,0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度每股净收益为0.08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892号
咨询联系人:张扬、渠磊
咨询电话:0546-7788268 传真电话:0546-7773708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