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由14.89元/股,调整为11.34元/股;
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10,058万股。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0,542,900股为基数,按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号),201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05月20日。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3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内容,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调整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1月2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14.89元/股。2013年5月20日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1.3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14.89元/股-0.15元/股)/(1+30%)
=11.34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660万股(含7,660万股)。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0,058万股(取整,含10,058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 = 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 114,057.40万元/ 11.34元/股
=10,058万股(取整)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