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3-02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出具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太安堂集团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于2013年6月18日限售期满的本公司股份延长限售期限至2014年6月18日。
一、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股东的基本情况
1、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股份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期 |
太安堂集团 | 柯树泉 | 首发限售股 | 93500000 | 33.63 | 至2013年6月18日止 |
2、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太安堂集团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有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延长锁定期承诺涉及股份 | 原限售截止日 | 延长锁定期限 | 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 设定的最低减持价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太安堂集团 | 首发限售股 | 93500000 | 33.63 | 至2013年6月18日止 | 12个月 | 至2014年6月18日止 | 无 |
2、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太安堂集团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于2013年6月18日限售期届满的本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12个月,即该部分股份原限售期截止日由2013年6月18日延长12个月至2014年6月18日。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太安堂集团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本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上市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股东严格遵守承诺,若太安堂集团违反承诺并减持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将主动、及时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并完成相关股份的锁定申请手续。
四、备查文件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