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3-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5月20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株洲所”)的通知,截止2013年5月20日,南车株洲所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的股票已达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增持人:南车株洲所
2、 前次增持情况:2013年1月24日,南车株洲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股份1,581,79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058%。增持公告刊登在2013年月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截止2013年5月20日的增持进展情况:2013年5月17日至5月20日,南车株洲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612,198股,增持均价为11.56元/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6982%。
截止2013年5月20日,南车株洲所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93,99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04%;本次增持后,南车株洲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7,979,26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0.87%;南车株洲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05,364,99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9.696%。
4、 后续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南车株洲所计划从首次增持之日(2013年1月24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5、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 南车株洲所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