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分公司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3-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3年5月16日签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涪)质技监罚字【2013】第01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分公司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在涪陵区焦石镇楠木村焦页1HF井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因该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充装,限期改正;
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二、整改措施
鉴于分公司在涪陵区焦石镇楠木村焦页1HF井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分公司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保证合法合规开展经营。
三、本次行政处罚对分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分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分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涪)质技监罚字【2013】第013号)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