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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3-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3年5月16日签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涪)质技监罚字【2013】第01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分公司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在涪陵区焦石镇楠木村焦页1HF井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因该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充装,限期改正;

      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二、整改措施

      鉴于分公司在涪陵区焦石镇楠木村焦页1HF井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活动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分公司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保证合法合规开展经营。

      三、本次行政处罚对分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分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分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涪陵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涪)质技监罚字【2013】第013号)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