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3-1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5月17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22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齿轮箱分公司资产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处置公司齿轮箱分公司资产的方案,将纳入处置范围的资产(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以及无法拆迁的供暖系统等)按不低于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3]046号)评估价值7837.65万元,通过挂牌交易予以处置,并提请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处置公司齿轮箱分公司资产的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处置齿轮箱分公司资产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6月7日上午9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议案:《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齿轮箱分公司资产方案的议案》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3-1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挂牌交易拟按不低于评估价值7837.65万元处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75号(即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用地)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以及无法拆迁的供暖系统等。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为了减轻迁建资金压力和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公司将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75号(即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用地)为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以及无法拆迁的供暖系统等。公司拟按不低于评估价值7837.65万元,通过挂牌交易予以处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处置公司齿轮箱分公司资产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青海华鼎独立董事关于处置齿轮箱分公司资产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
公司将通过挂牌交易予以处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75号(即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用地)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以及无法拆迁的供暖系统等。账面价值475.55万元,评估价值7837.65万元,评估增值7362.10万元。公司拟按不低于评估价值,通过挂牌交易予以处置。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3]046号),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事宜要求对其所属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齿轮箱分公司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评估价值为: 委估资产账面值475.55万元,评估价值7,837.65万元,增值7,362.10万元,增值率1,548.12%。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若摘牌方为关联交易方,则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西宁装备园区建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16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迁建的议案》,鉴于青海省西宁市已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齿轮箱分公司所在的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75号(即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用地)纳入棚户区改造用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3年底搬迁至西宁装备园区。为了减轻迁建资金压力,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本次交易实施后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3]046号)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3-1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会议召开地点: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18号)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3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齿轮箱分公司资产方案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6月6日(星期四)9:00—16:30
2.登记地址: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18号)证券法务部
3.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6月6日17时。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
李祥军 联系电话:0971-7111159 联系传真:0971-7111669
3.授权委托书及回执附后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备注 |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齿轮箱分公司资产方案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书有效期限
回 执
截至2013年6月3日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