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1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2日上午10:00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明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146,15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关于增补钱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累积投票制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46,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陈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