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Ο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3-01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2、2013年5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拟将《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东安动力8#301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51,900,6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51%。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张钊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邹文超董事、马俊坡董事、周爱琳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6 |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8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9 | 《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10 | 《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11 |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12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13 |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 251,900,69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以上议案中,第十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萍、温亚峰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名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3-02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17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12时。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选举谢光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弥补因马俊坡董事辞职出现的一名缺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