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追加质押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36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追加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确保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邰正彪先生,于2012 年12月20日将其名下45,000,000股质押给作为质权人代理人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为可转债提供股份质押担保,质押有效期至公司可转债全部清偿或转股之日止。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股份质押合同》规定,可转债有效存续期间,若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出质人所持公司股份增加的,应当同比例增加质押股票数量。
2012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政策为:以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按照年度权益分派政策,邰正彪先生已质押的45,000,000股获得同比例转增股36,000,000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根据《募集说明书》和《股份质押合同》规定,将邰正彪先生因权益分派同比例转增的36,000,000股办理了追加质押手续。质押有效期至公司可转债全部清偿或转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邰正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4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8%;邰正彪先生质押股份总数为8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3.27%。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