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沈安林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下午15:00至2013年5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1日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7号升华大酒店二楼2号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6,134,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7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8,134,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7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34,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无关联股东参加投票表决。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德清金晶高科强磁有限公司、姚锦海先生、魏松先生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对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
同意公司对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1,354.5万元,认购1,290万元股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志华、刘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