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3-01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涉诉事项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储物流”,该公司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3月将其转让给了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接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惠商初字第0525号、第0528号、第0529号、第0530号),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原告)诉北京中储物流等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驳回对北京中储物流起诉的裁定。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诉被告无锡皇亿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方飞富及北京中储物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中储物流列为第三被告,诉讼涉及金额800多万元;
2)原告诉无锡蓥硕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李玲、李爱月及北京中储物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中储物流列为第四被告,诉讼涉及金额950多万元。
3)原告诉无锡鸿宏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何建章、李绍柏及北京中储物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中储物流列为第四被告,诉讼涉及金额950多万元。
4)原告诉无锡川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陈模亮、陆春风及北京中储物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中储物流列为第四被告,诉讼涉及金额800多万元。
以上案件详细情况,公司均已及时、全面地进行了披露。详情请查阅2012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诉事项的公告(一)、(二)、(三)、(四)》。
二、法院裁定结果
法院审理后,对上述四个案件裁定如下: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对北京中储物流的起诉。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