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173,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4%;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574,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599,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1%。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80,17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4、《发行数量》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5、《限售期》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6、《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63,1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同意63,1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同意180,16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80,16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暨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63,1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80,16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
同意180,16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郭晓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