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时代新材”)配股方案已经201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2年1月1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8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1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时代新材总股本517,341,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155,202,43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00458”,配股简称“时代配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根据配股价格和拟配售数量计算,预计不超过136,578.14万元。
3、本次配股价格为8.8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1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时代新材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3年6月14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3年6年3日至2013年6月13日(T+1日至T+6日),时代新材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3年5月29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时代新材 | 指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本次配股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照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 | 2013年5月31日 |
| 全体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时代新材股东 |
| 控股股东 | 指 |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3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时代新材股本总数517,341,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155,202,432股。
4、时代新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股东中国南车集团投资管理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眉山车辆厂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8.80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根据配股价格和拟配售数量计算,预计不超过136,578.14万元。
7、发行对象:
截至2013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时代新材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 交易日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 2013年5月29日 (T-2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 2013年5月30日 (T-1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 2013年5月31日 (T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 2013年6月7日 (T+1日至T+5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 全天停牌 |
| 2013年6月13日 (T+6日) |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 2013年6月14日 (T+7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3年6月3日(T+1日)起至2013年6月7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本次配股代码为“700458”,配股简称“时代配股”,配股价格8.8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时代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时代新材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6月14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时代新材股票将于2013年6月14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时代新材股票将于2013年6月14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3年6月14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3年6月13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拟于2013年5月30日(T-1日)15:00-17:00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1、发行人: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
| 法定代表人: | 曾鸿平 |
| 联系人: | 季晓康、胡志强 |
| 电 话: | 0731-22837718 |
| 传 真: | 0731-22837888 |
| 2、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23层 |
| 法定代表人: | 冉 云 |
| 保荐代表人: | 杨 路、王志辉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 电 话: | 021-68826812 |
| 传 真: | 021-68826800 |
特此公告。
发行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