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3-013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 经公司检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函证,公司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3年5月27日、28日、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核实,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本公司2013年5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关于股权协议转让进展情况的函》。经中房集团公开征集,认定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投资”)符合公开征集条件要求,同时嘉益投资同意履行公开征集条件中应履行的承诺。2013年5月13日,中房集团与嘉益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中房集团持有的我公司109,799,224股国有股权,以人民币3.9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嘉益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房集团将不再持有我公司股权,嘉益投资将成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才能最终生效。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最终完成股份过户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房集团和二股东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维”)书面函证,中房集团回复称:“经核实,到目前为止并可预见的三个月内,除我公司协议转让你公司股权事项外,中交集团及我公司没有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股东天津中维回复称:“本公司到目前为止并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贵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