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3-01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5月29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40人,代表股份数8081823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8.9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数8057361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8.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8人,代表股份数24461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蒙进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64001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78%;反对87813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弃权9040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63861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78%;反对87813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弃权9180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8063861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78%;反对87813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弃权9180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8063861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778%;反对175213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217%;弃权440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005%。
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持股比例 | 表决结果 |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 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
1%以下 | 17 | 86.14% | 16 | 13.52% | 3 | 0.34% | |
1%以下 | 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 3 | 100% | 0 | 0.00% | 0 | 0.00% |
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14 | 36.87% | 16 | 61.59% | 3 | 1.54% | |
1%-5%(含1%) | 2 | 100% | 0 | 0.00% | 0 | 0.00% | |
5%以上(含5%) | 2 | 100% | 0 | 0.00% | 0 | 0.00% |
5、审议通过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8063861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78%;反对89813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弃权8980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8063861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78%;反对119813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5%;弃权5980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665819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81%;反对90613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11%;弃权61800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0.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祖贵洲、杨玉君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的审核与见证,并出具了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