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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13—1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9日在长沙五华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9日发布通知召集会议,并于2013年5月15日发布补充通知增加提案。会议由董事魏远先生主持。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共5人,所持(包括代理)股份数为266,11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1648000股的37.39%,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1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2.《201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3.《2012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4.《2013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6.《关于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7.《关于公司2013年度燃煤购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28,832,30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8.《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28,832,30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9.《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10.《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11.《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12.《关于聘任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1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13年向关联方出售计算机软件并提供相关劳务的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28,832,30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14.《关于对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的议案》;

      同意266,09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00股。

      15.《关于聘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表决);

      李效伟,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冯丽霞,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6.《关于续聘公司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表决);

      王琳,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金耀华,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方庆海,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罗赤橙,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7.《关于续聘公司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表决)。

      王静远,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石峰,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刘建新,同意266,115,78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经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朱军、李宏韬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