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13:专版
  • 14:专版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信息披露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2013年5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A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6版:信息披露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增利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1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3】692号
    基金募集期间2013年5月27日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5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8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00,628,721.8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00,628,721.85
    利息结转的份额0.00
    合计200,628,721.8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07,2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53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5月29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